党委会研究部署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创建者:泉州师范学院时间:2009-03-27浏览次数:332

  

324日下午,校党委会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洪辉煌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泉州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和《泉州师范学院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洪辉煌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问题强调了两点意见。

洪辉煌指出,《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理清了我们健全学校惩防腐败体系以及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明确了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我校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与《福建省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我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洪辉煌强调,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第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准确理解和牢牢把握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意见》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并把其各项要求体现到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之中。第二,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各部门各单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第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各个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会同协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应制度;要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的总体安排,在4月底以前,把需要制定的制度名称及各个年度要做的工作任务年度计划送交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校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和《意见》的落实。第五,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执行《工作规划》和《意见》的各项规定。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新民就《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和起草过程做了介绍。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负责人就这两份文件的其他起草情况做了说明。(校纪委办)